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凌云县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0 文号: 时间:2018-02-27 09:10:05 点击: 次

第一部分:商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按照凌政办发[2015]46号文,凌云县商务局行驶以下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或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工程;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家畜定点屠宰进行监督管理;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促进服务出品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参与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责任;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对港澳台地区及日韩的经贸发展规划与经贸合作交流;指导、监督县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负责办理我县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事项,组织凌云县商务出访、考察、参展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指导、检查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县商务流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预算单位为“凌云县商务局”,核算帐户仅有1个,即“凌云县商务局”,核算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我局内设办公室、市场贸易股及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三、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本局总编制6个,其中:商务局行政编3个,工勤编1个,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编2个。本局实有人数6人,其中:商务局行政3人,工勤1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编2人。我局无事业收支及其他资金来源的收支。

第二部分:凌云县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凌云县商务局2018年度预算收入总计414.79万元,支出总计414.7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4.77万元,减少16.97%;支出决算总计减少84.77万元,减少16.9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已经完成大部分工作。

(一) 收入预算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414.7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商务局2018年支出预算414.7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其中:行政运行72.93万元;对外贸易管理25万元;国内贸易管理305.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5万元;精准扶贫经费4万元;住房公积金4.84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0.27万元,项目支出334.52万元。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0.27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72.9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5万元;住房公积金4.84万元。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34.52万元,其中:对外贸易管理25万元;精准扶贫经费4万元;国内贸易管理305.52万元。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商务局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7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84.77万元,减少16.9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已经完成大部分工作。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其中:行政运行72.93万元;同比增长1.2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长原因是需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

对外贸易管理25万元同比增0 万元,增0 %;

国内贸易管理305.52万元,同比减少92.5万元,减23.24%减少原因是局人员有减少;

行政单位医疗2.5万元,同比减少0.42万元,减14.64%,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减少;

精准扶贫经费4万元;2017年没有此预算项

住房公积金4.84万元,同比减少0.83万元,减14.64%,减少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减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0.27万元,项目支出334.52万元。

(3)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0.27万元, 同比减少8.27万元,减9.34%,减少原因是2018年局人员减少,其中:行政运行72.9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5万元;住房公积金4.84万元。

(4)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34.52万元,同比减少76.5万元,减18.61%,减少原因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已经完成大部分工作,其中:对外贸易管理25万元;精准扶贫经费4万元;国内贸易管理305.52万元。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商务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全口径),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 凌云县商务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我局内设办公室、市场贸易股及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2.9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万71.65元,增1.79%主要用于本行政部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  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差旅标准的提高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

二、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余额579万元,其中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机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608]凌云县商务局.xls

  • 分享:
网警
  • 主办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凌云县人民政府网
  •     桂ICP 12007659 号             网站标识码:4510270001
  • Copyright 2012-2016 lingyun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资源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百色创慧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