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凌云县委、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凌云县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66号)的规定,设5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事业单位8个服务性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林业站、文化广播电视站、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财政所(以上级机关管理为主,同时接受镇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实行双重管理)、水产畜牧兽医站(以
上级机关管理为主,同时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实行双重管理)。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一)、人员构成和实有人数情况
我镇2018年1月底实有人员结构:在职在编人员5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4人,事业编制人员27人;编外同工同
酬人员3 人,大学村官人员3 人,“三支一扶”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6人。
(二)、人员编制现状情况
根据《中共凌云县委、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凌云县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66号)的规定,核定我镇本级机关行政编制24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事业单位编制30名(不含财政所、司法所、畜牧兽医站等)。其中:正科级领导3名,副科级领导11名,享受副科非领导6名(含计生办主任、团委书
记、妇联主席、综治办副主任),其他人员行政人员实行助理制;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实行技术员、管理人员和工人。
第二部分:下甲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992.44万元,同比2017年746.53万元增加245.91万元,增长32.9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37.44万元,同比2017年716.53万元增加120.91万元,增长16.8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5.00万元,同比2017年30万增加125万元,增长416.67%。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的主要原因:1、人员增加,在职公务费及人员工资等预算增加;2、项目预算增加,新增了五人制足球场建设、新型城镇示范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的经费预算(政府性资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92.44 万元,同比2017年746.53万元增加245.91万元,增长32.94%。其中:基本支出772.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83%,同比2017年基本支出561.53万元增加210.91万元,增长37.56%;2018年度项目支出2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17%,同比2017年185万增加35万元,增长18.92%。2018年支出预算总体增的主要原因:1、人员增加,在职公务费及人员工资等预算增加;2、项目预算增加,新增了五人制足球场建设、新型城镇示范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的经费预算(政府性资金收入)。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28.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14%,同比2017年408.66万元增加19.51万,增长4.7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3%,同比2017年10.33万元减少0.13万元,增长-1.2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1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69%,同比2017年95.22万元增加20.83万元,增长21.88%;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62%,同比2017年30万增加125万元,增长416.67%;
(5)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88%,同比2017年162.00万增加84.87万元,增长52.39%;
(6)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6.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4%,同比2017年33.12万增加3.03万元,增长9.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72.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83%,同比2017年561.53万元增加210.91万元,增长37.56%。其中:工资性福利支出预算484.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75%,同比2017年311.43万元增加173.31万元,增长55.65%;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9.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23%,同比2017年88.3万元增加21.65万元,增长24.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7.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01%,同比2017年161.8万元增加15.95万元,增长9.8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17%,同比2017
年185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18.9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73%,同比2017年185万元减少80万元,增长-43.24%;资本性支出预算1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27%,同比2017年0万元增加115万元,增长100%。2018年支出预算增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新增了五人制足球场建设、新型城镇示范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经费预算。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7.44万元,同比2017年716.53万元增加120.91万元,增长16.87%。其中:基本预算支出772.44万元,项目预算支出6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17万元,同比2017年408.66万元增加19.51万元,增长4.77%。其中:基本支出388.1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6%,同比2017年253.66万增加134.51万元,增长53.03%。项目预算支出40万,占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9.34%,同比2017年155万元减少115万元,增长-74.19%。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基本预算支出10.20万元,同比2017年10.33万元减少0.13万元,增长-1.26%,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基本预算支出116.05万元,同比2017年95.22万元增加20.83万元,增长21.8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农林水预算支出246.87万元,同比2017年162万元,增加84.87万元,增长52.39%,其中:基本支出221.87万元,同比2017年162万元,增加59.87万元,增长36.96%,项目支出25.00万元,同比2017年0万元,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业、水利、林业事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日常办公运转经费基本支出和农业技术推广、交流专项支出;
住房保障基本预算支出36.15万元,同比2017年33.12万元增加3.03万元,增长9.1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项目经费支出155.00万元,同比2017年30万
元增加125万元,增长416.67%,主要用于新增了五人制足球场建设、新型城镇示范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的经费。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没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8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8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14.3%。主要原因: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和来函人数进行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万元。 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8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8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14.3%。主要原因: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和来函人数进行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万元。 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纳入本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机关、党委、妇联3个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7个服务性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林业站、文化广播电视站、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和下甲镇村干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09.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其中:办公费40.11万元,印刷费0.8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4.26万元,邮电费8.26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 费0.3万元,会议费5.35万元,培训费4.4万元, 公务接待费4.8万元,工会经费3.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产存量343.80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07.77万元,公务车辆20.5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5.51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