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凌云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是县残联本级预算。
一、主要职能:负责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就业扶贫、残疾人康复、办理残疾人证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凌云县残联内设机构由办公室、财务室、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服务中心、办证室组成。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我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行政退休人员4人。单位聘请从事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服务中心人员3人。
第二部分: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 224.91万元,同比减少7.54万元,同比减少3.2%。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24.91万元,同比减少7.54 万元,同比减3.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同比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 0%。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减少15万元,
基本支出增加7.46万元所致。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2.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0%,同比增加7.46 万元,增幅9 %;项目支出 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同比减少15万元,减少10%。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出2.5万元。2、伙食补助增加2.8万元。3、邮电费增加1.2万元。4、公务费增加0.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上级安排项目资金增加,相应减少本级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213.6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5%,同比减支10.57万元,减少4.7 %;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8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5%,同比增加0.01 万元,增加1 %;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同比增加0.02万元,增加1 %.
(4)残疾人事业支出类科目其他扶贫专项支出预算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 89.9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0%,同比增加7.46 万元,增幅9 %。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4.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3 %,同比增加8.53万元,增加1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5.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7%,同比增加4.36万元,增加4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同比减11.8 。
(2)项目支出预算
2018年项目支出 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0%,同比减少15万元,减少10 %。项目预算安排:1、残疾人康复项目10万元,2、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经费10万元,3、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业务经费20万元,
4、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60万元,5、残疾人技能培训10万元,6、残疾人体育10万元,7、残疾人宣传工作经费3万元,8县、乡(镇)村残联工作经费8万元,9、扶贫专项经费3万元,10、其他1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09.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9.91万元,项目支出 20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 89.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万元,比2017年预算 0.5万元,增加2.5万元,同比增幅10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安排支出2.5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减) 0 万元,上(下)降100%,上(下)降原因:单位不安排该项工作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0.5 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 2.5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上幅100%,上幅原因:2017年上级安排购置残疾人服务用车一辆财政安排该项支出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 本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凌云县残联内设机构由办公室、财务室、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服务中心、办证室组成。无下属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运行 89.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单位无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2017年国家彩票公益金安排增加购置残疾人服务用车一辆价值15.38万元。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 406 凌云县残疾人联合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