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凌云县看守所搬迁项目重新立项立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县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对看守所建设标准的要求,同意建设凌云县看守所搬迁项目。
项目代码:2018-451027-91-01-00335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12820平方米。建设在押人员监控室4970平方米,民警管理用房和办案用房4000平方米,武警用房3350平方米,附属用房500平方米;建设一座80延米的跨桥及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设备购置车辆、通信设备、信息技防系统、电教设备、应急报警系统等配套设施。
三、建设地点:凌云县泗城镇览沙村那捞屯。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806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项目工作。
注:撤销凌发改发〔2017〕88号文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