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非煤矿山企业:
2016年3月29日,凌云县四合石材有限公司玉洪乡丁木湾采石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暴露出该采石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基础薄弱、隐患排查不彻底、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存在。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县安监局要督促玉洪乡丁木湾采石场做好善后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采石场要吸取事故教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职工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作业场所巡查检查,坚决制止“三违”行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 “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百安委发〔2016〕5号)要求,立即对辖区内矿山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做到一矿一册,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凡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需经组织专家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完成后才能恢复生产。
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建、以探代采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以及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